质监部组织开展“三严三实”第三阶段专题学习研讨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5-11-04
2015年11月2日上午,质监部党支部按照中电联机关党委的部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三严三实”第三阶段的专题学习研讨,本次学习研讨紧紧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主题,认真学习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通报》(第9期)、《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用权”十个要求。各位党员干部踊跃发言,对“严以用权”的精髓有了深刻领会。
在学习研讨中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目的在于通过共同学习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十个要求,不断提供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严以用权”的深刻内涵,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一定要坚持公正用权、廉洁用权、阳光用权。
在学习研讨中,各位党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了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大家一致认为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同时,严以用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对权力的运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学习研讨中,大家又对如何做到严以用权进行了讨论。严以用权关键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利,把权利放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大家普遍表示对习总书记的十个要求中的依法用权、务实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等有深刻体会。质监部作为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责,大家基本能够认识到自身责任重大,在工作过程中慎用权、用好权才能保证不出质量安全事故、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各位党员干部一致强调强调,质监部全体党员一定要树立坚定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严用权、慎用权,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要把权力看成责任,在为企业把好质量关的同时,也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才是体现我们自身价值,也更能体现“三严三实”教育学习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