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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标准略有提高 会期缩短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3-09-23

    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明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标准较以往略有提高,一、二、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标准分别提至660、550和450元。

  此前公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显示,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6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50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而本次公布的《办法》规定,一、二、三类会议每人每天标准分别提至660、550和450元。

  此外,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会期缩短。本次公布的《办法》规定,一类会议会期和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不得超过1天。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此前规定,二类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三类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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