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石化发布“十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监管责任表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7-07-07
巴陵石化HSE委员会近日发布《巴陵石化公司2017年“十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监管责任表》,明确直属单位(机构)责任人、专业部门负责人及定点联系的公司领导,要求切实加强“十大安全风险”管控,公司HSE委员会对“十大安全风险”监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该公司明确的16项重大风险中,安全、生产类重大风险10项,设备类重大风险5项,工程类重大风险1项。
今年初以来,该公司组织各直属单位(机构),对照《中国石化在役生产装置(设施)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识别与评估指南》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在直属单位(机构)识别评估基础上,经部室专家评审,形成巴陵石化“十大安全风险”清单。
为强化风险管控,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风险必识、安全环保隐患必治、最大的安全环保风险点必包”的要求,该公司发布“十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监管责任表,按照“党政同责”和“专业+区域”的管理原则,结合风险所在区域、风险类别和公司领导定点联系单位,对监管责任人做出具体对应安排,强调风险共知,责任共担。
巴陵石化要求各级监管责任人必须熟知风险内容和管控措施,事业部每月对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管控情况报监管区域的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风险状况,及时调整管控频次和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形成隐患的风险督促事业部上报隐患治理项目,落实资金进行治理。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明确直属单位“十大安全风险”清单和监管责任人,确保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