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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6-06-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6〕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陈吉宁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肖亚庆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焕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
    努尔·白克力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6月19日
上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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