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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于近期印发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6-03-14
    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3月14日上午9:30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并回答记者提问。发言人赵辰昕表示,由发改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经获批,近期将公开印发。
 
    以下是文字实录:
 
    赵辰昕:
 
    第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介绍两项改革落实情况。
 
    第一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起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地启动,由我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经获批,近期将公开印发。试点地区编制的试点总体方案正在报请国务院审批。
 
    第二项,电力体制改革。2月26日,我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批复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3月1日,两个电力交易中心分别挂牌。近日,我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自2014年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我国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5年在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六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这次扩大试点范围后,将覆盖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标志着我国输配电价改革全面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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