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7190019990设为首页|收藏本站|入网指南|联系我们|杂志订阅

热门关键词电力设备 / 开关电源 / 变压器 / 电网 / 变电站 / 风力发电 / 输配电 / 核电 / 电线电缆
发改委:北方天然气供需矛盾显现 确保民生用气
来源:电力资讯 日期:2015-12-25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确保民生用气的通知

    发改电[2015]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中海油总公司:

    今年入冬以来,天然气供需总体平稳。但受连续强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近期北方地区天然气用量大幅增加,供应压力加大,局部供需矛盾开始显现。隆冬用气高峰即将来临,为确保平稳度冬,特别是2016年“两节”期间民生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压工保民”措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生产企业,要在保持主力气田及输配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的同时,率先压减油气田自用和系统内工业企业用气,努力增加外供资源量。各省区市要按照《2015年度保证民生用气责任书》要求,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做好供需平衡,用气需求明显超过供应能力时,首先压减工业用气,确保民生重点需求。

    二、及时启动有序用气方案。供需矛盾突出的省区市须以城市为单位,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不同供应水平下的有序用气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保供、限供顺序,始终将居民生活、公共交通用气放在首位,务必保证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重点用气需求。

    三、科学削减高峰时段用量。利用天然气集中供暖的地区要优化供热调度,必要时采取低温运行措施,尽量控制室温,节约用气。“两节”放假期间,要控制写字楼、商场等公共建筑室温,削减高峰时段用气量。

    四、积极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节约用气。各地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加强需求侧管理,积极研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价格政策,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控制季节性峰谷差。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请各地方及相关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如出现供应短缺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及公交车、出租车加气等重大情况时,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2日

上一条:央行问卷调查:多数企业家银行家认为宏观经济偏冷
下一条:新三板挂牌企业突破5000家
服务热线:010-62635542  传真:010-62637042  电子邮件:dlceo66@163.com

在线交流:  给我发消息  1808868933   给我发消息 1803078983
Copyright © 2010-2018 ceod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64054号-2